州人大常委會任免職名單 免去龍淵州教育局長職務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任免職名單
(2011年4月28日州六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通過)
任命魏文德為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lián)絡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其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選舉聯(lián)絡任免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楊明選為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lián)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選舉聯(lián)絡任免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廖靜為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農(nóng)業(yè)與農(nóng)村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其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農(nóng)村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韋莽為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農(nóng)業(yè)與農(nóng)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農(nóng)村經(jīng)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馮劍平為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內(nèi)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龍淵黔西南州教育局局長職務;
任命肖永璘為黔西南州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局長;
任命李純忠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免去其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任命汪艾蓉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隴忠平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免去其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李本菲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劉遠益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李華敏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陳大林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免去其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謝丹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任命尹慧蘭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趙舒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王幼封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免去其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楊慧芳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任命劉筱青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湯鐘任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庭長,免去其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職務;
任命馬章鴻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樂毅為黔西南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庭長,免去其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張國斌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胡春燕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程浩玲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田霖為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