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司機醉酒駕車被查 識得利害關系后撒腿就跑
2019年2月13日,黔西南州普安縣交警大隊盤水中隊在縣城金橋百匯三岔路口處查獲一起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駕駛?cè)舜持獣宰眈{的利害關系后,趁民警不注意時撒腿就跑,被當場抓獲。
據(jù)了解,為確保春運返程高峰交通安全暢通,打擊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普安交警大隊安排部署警力在縣城主要路段開展酒駕統(tǒng)一行動。當日20時06分許,一輛貴E牌照白色7座面包車被民警攔下,當民警示意駕駛員搖下車窗接受檢查時,一股濃烈刺鼻的酒味從車內(nèi)竄出來,駕駛員四平八穩(wěn)第拿出證件給民警檢查,強裝鎮(zhèn)靜,目視前方,企圖騙過蒙混過關,不料當搖下車窗時就被發(fā)現(xiàn)了涉酒嫌疑。
民警通過酒精快速篩查棒進行檢查,立即發(fā)出酒駕提示,民警立即將駕駛員代某控制,并使用酒精測試儀對代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酒精含量為126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民警將檢查結果和所承擔的法律后果告知代某,代某知曉了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利害關系后,在民警開具交通違法強制憑證時,趁其不備,撒腿就往金橋百匯菜市場跑。在追擊代某的過程中,代某將停放在路邊的摩托車推到,絆倒民警魏明,造成民警魏明腿部和手臂挫傷,魏明從地上爬起后繼續(xù)追擊,在菜市場門口將代某抓獲。
據(jù)代某交代,由于剛剛過年,遇到些幾年沒有見面的朋友,為了聯(lián)系一下感情,于是幾個人邀起到一家酒館敘敘舊,無酒不成席,席間就喝了一些白酒,當酒足飯飽后,各自就準備回家。代某就駕駛自己的貴E白色面包車載著一個朋友往出城方向行駛,當行駛到縣城主街道金橋百匯門口時,不巧遇到交警查車,被抓了一個現(xiàn)行,于是發(fā)生了上述的一幕。
抓獲后,民警將代某送到縣人民醫(yī)院進行抽取血樣,并強制約束至酒醒,因為代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嚴重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代某處以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nèi)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并且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普安交警提示:生命安全無小事,酒后駕車千萬不要心存僥幸,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對生命安全呵護的一句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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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鴻洋 盧生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