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駕駛員稱工作壓力大“借酒消愁” 被查處后“愁上加愁”
9月6日,普安交警在惠民小區(qū)路口處開展統(tǒng)一夜查行動。當晚10時19分,一輛車牌號為貴EEB**8的小轎車緩緩駛來,民警例行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jīng)測試,劉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7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經(jīng)交警詢問,劉某說自己工地工期將至,工作壓力太大,忙了一天后坐下來吃飯的時候喝了一瓶酒,心想著就喝了一瓶無大礙,于是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沒想到才走幾步就被交警查出了酒駕,劉某某對自己心存僥幸感到非常后悔。
最后,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后并處罰。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劉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并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
普安交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自覺杜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養(yǎng)成文明駕駛的好習慣。
(楊娟 高宇 王國軍)
責編:蔡榮濤 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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