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清水河化解一起興清城市快速干道涉及歷史遺留問題糾紛
亮點黔西南訊 日前,興義市清水河鎮(zhèn)成功化解一起興義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正線上涉及其他項目歷史遺留問題糾紛,為興清干道建設順利施工奠定了堅實基礎。
今年2月,相關單位發(fā)出通知,要求興義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正線上的墳墓于2014年2月底以前按規(guī)定辦完相應手續(xù)后全部遷走,以便順利施工,但清水河鎮(zhèn)聯(lián)豐村村民李某家父親的墳墓直至4月底仍未遷走。其間,清水河鎮(zhèn)征地協(xié)調服務組、聯(lián)豐村“兩委”等單位及人員,多次深入到李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但李某提出四年前清水河鎮(zhèn)轄區(qū)的某某公司征用了他家開集體荒山的十多畝土地,當時負責該項目的領導承諾給他家兩畝土地的補償款,但至今仍未兌現(xiàn),要求把這個錢給了以后才遷墳。因涉及到其他項目的歷史遺留問題,而且時間長、情況復雜,多次協(xié)調未果。為此,該墳墓遲遲不遷走。
清水河鎮(zhèn)政法委負責人獲悉這個情況后,考慮到興義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工期緊、任務重,不能因為其他項目歷史遺留問題處理不好,正線上的墳墓遷不走而影響施工,于是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當年負責某某公司征地拆遷的相關人員和村寨的群眾進行走訪、核實。經調查得知,李某說的當年負責某某公司征地拆遷的領導承諾的給他家兩畝土地補償款,實為當年李某開種了集體的荒山十余畝,按當年的處置原則,該補償款應歸集體,而不歸個人,但考慮到李某在該荒山的處置上作出了貢獻,為此給予李某一定的勞務費作為補償,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兌現(xiàn)。
了解到當年的真實情況后,清水河鎮(zhèn)政法委負責人再次組織興義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遷墳組、聯(lián)豐村“兩委”等相關單位及人員到李某家及曹某家(曹某系李某舅子,可以幫助做李某思想工作),告知了解到的當年的情況,同時做其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讓李某、曹某明白,興義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不但是清水河人民的經濟路、致富路,建成后還可以緩解目前從興義到清水河的道路堵車嚴重、交通事故多的壓力。并于近日再次組織調解,最終達成如下協(xié)議:一是由清水河鎮(zhèn)督促相應單位給付李某當年的勞務費(發(fā)稿時已支付);二是李某父親的墳墓按規(guī)定時限遷走(發(fā)稿時已遷走);三是李某不因此事再干擾興清干道施工;四是李某不因此事再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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