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園區(qū)辦舉行學習《行政訴訟法》宣傳活動
亮點黔西南訊 為切實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貫徹實施,擴大宣傳面和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廣大干部職工對改法的認識、理解,8月3日,興義市園區(qū)辦舉行學習《行政訴訟法》宣傳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包含總則、受案范圍、管轄、訴訟參加人、證據、起訴和受理、審理和判決、執(zhí)行共八章內容。興義市園區(qū)辦領導就修訂前后內容進行了對照講解。一是《行政訴訟法》的修改主要針對實踐中立案難、審理難、執(zhí)行難等“三難”問題,從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完善管轄制度、訴訟參加人制度、證據制度、完善民事爭議和行政爭議交叉的處理機制、完善判決形式等十個方面進行完善。二是修訂后的《行政訴訟法》凸顯了十大亮點,即受案范圍擴大、行政機關不得干預立案、可口頭起訴、法院應當登記立案、起訴期限延長到“六個月”、行政首長出庭制、可跨區(qū)域管轄、不執(zhí)行可拘留行政機關直接責任人、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明確提出要解決行政爭議。 市園區(qū)辦主要負責人王才祥強調,全辦(局)職工要加強新《行政訴訟法》的學習和運用,抓好貫徹落實,確保活動取得實效。(楊艷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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