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臺2015-2016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黔西南州2015-2016年度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全面推進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充分發(fā)揮公共財政對林業(yè)的支撐保障作用,加快完善林業(yè)風險轉移分散機制和林業(yè)生產融資體系,增強林業(yè)抵御風險和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能力,為促進農民增收提供支持。
《方案》要求,全州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由州林業(yè)局牽頭負責,州財政局、州政府金融辦配合,州平安財險、州人壽財險、州人保財險、州太平洋保險4家公司具體組織實施,共同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業(yè)務的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參保范圍面向全州8個縣(市)及義龍試驗區(qū)。其中:州平安財險公司負責興仁縣、普安縣、望謨縣;州人壽財險公司負責晴隆縣、義龍試驗區(qū);州人保財險公司負責興義市、冊亨縣;州太平洋保險公司負責安龍縣、貞豐縣。
《方案》指出,將全州范圍內的生長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全部納入政策性森林保險范圍,保險期限為壹年(一年一保),保險金額為每畝1000元。林木綜合險保險費率為
3‰,林木火災險保險費率為2‰,公益林保費全部由財政全額補貼。其中,中央財政補貼50%,省財政補貼30%,州財政補貼6%,縣(市、試驗區(qū))財政補貼14%;商品林保費由林業(yè)經營者承擔20%,財政承擔80%。其中,中央財政補貼30%,省財政補貼25%,州財政補貼7.5%,縣(市、試驗區(qū))財政補貼17.5%。
《方案》強調,各保險機構要將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納入常態(tài)化,在承保區(qū)域內擴大保險網點(代辦點),加大對商品林保險的宣傳和服務,做到定保、收費、出單同步進行,不能先收費后出單。各縣(市、試驗區(qū))要通過政策性森林保險政策的實施,創(chuàng)新組織形式,完善服務方式,探索森林資源管護與風險防控結合的新機制,逐步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制度,全面提升林業(yè)科學經營水平。(韋歡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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