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司機晴興高速停車睡覺 駕駛證記6分罰100元
高速交警聽取違法駕駛人周某某的陳述并作出處罰。
亮點黔西南訊 2016年2月16日凌晨5時40分,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交警大隊三中隊值班民警王壽書、王建國執(zhí)行完查緝任務后經大廠收費站調頭返回中隊駐地,5時57分許,行駛至晴興高速公路22公里+400米(小地名:興仁縣四官寨)處,查獲一起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的違法行為。
據(jù)該車駕駛人周某某說,他是貴州省興義市頂效人,于當日下午獨自開著貴E384xx號小型面包車去普安朋友家玩,玩到晚上凌晨四時左右回來,在上高速公路的時候另一個朋友說要跟他一起到頂效聚聚,讓他在高速公路找一個地方停車休息等他,周某某掛了電話后就一直駕車往前走,當行駛至違法地點時,由于瞌睡太來,于是就找了高速公路的一處加寬車道停下來,礙于發(fā)動機聲音太大,為了好好休息等待朋友的到來好一起聚聚,干脆就熄火并且關掉大燈,就連危險報警閃光燈、三角警示標志也顧不上擺放,就在車上的駕駛室座椅上睡著了,當值班民警巡查至此,多次敲打駕駛室門窗才將其叫醒,及時消除了交通安全隱患。
聽了周某某的陳述,高速交警依法告知并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告知其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停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之規(guī)定,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給予周某某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罰款100元的處罰,至此,周某某表示認同處罰,并表示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高速交警溫馨提示: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是“生命通道”,只供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等應急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應急車道內行駛或者停車,若機動車發(fā)生故障需要臨時停放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開啟危險報警閃關燈、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迅速報警。(王壽書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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