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同意板壩至江底高速公路增設板壩匝道收費站
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板壩(桂黔界)至江底(黔滇界)高速公路增設板壩匝道收費站的批復
黔府函〔2022〕126號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
你們《關于板壩(桂黔界)至江底(黔滇界)高速公路增設板壩匝道收費站收取車輛通行費有關事宜的請示》(黔交呈〔2022〕63號)收悉。經(jīng)研究,F(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板壩(桂黔界)至江底(黔滇界)高速公路增設板壩匝道收費站,經(jīng)驗收合格后投入營運收取車輛通行費。
二、板壩匝道收費站收費期限自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截止日期按《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部分收費公路收費年限有關事宜的批復》(黔府函〔2012〕301號)執(zhí)行。
三、收費標準由你們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標準和高速高等級公路貨車試行計重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府辦發(fā)〔2007〕37號)及《省人民政府關于貴州省調整收費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復》(黔府函〔2019〕137號)等有關規(guī)定核準,向社會公示并接受監(jiān)督。
四、收費工作由貴州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抓緊辦理完善相關手續(xù),切實加強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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