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龍斌被開除黨籍
據(jù)興仁市紀委市監(jiān)委消息:日前,經興仁市委批準,興仁市紀委市監(jiān)委對興仁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龍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龍斌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對其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供其家屬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撥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
龍斌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興仁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興仁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龍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興仁市紀委市監(jiān)委)
來源:廉潔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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