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坑爹福祿山”真相調查
10月16日,記者在金州在線網(wǎng)站看到一名為“坑爹福祿山”的帖子,對興義市殯葬服務方面的工作頗有微詞。為弄清真相,記者于當日中午趕到興義市殯葬管理局和興義市方舟殯葬服務有限公司,對帖子中所涉及的問題進行逐一調查。
帖子原文寫道:“從來沒聽說過興義有這條土政策,只要是興義戶口的,死后必須在方舟公司主管的福祿山或青龍山買高價墓地(價格比活人住的貴多了,均價在1萬/1平左右),如不買,則不準火化,即使火化了亦只能寄存在他們那里,根本不準家屬拿出骨灰,想拿到鄉(xiāng)下去找墓地或者放在家中根本不準,政府和方舟公司制訂的這條土政策,就是為方舟公司斂財,官商勾結,暴利!人死了還要拼命敲一筆!”
事實是不是與帖子所說的一樣?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興義市殯葬管理局與方舟殯葬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
據(jù)興義市殯葬管理局局長覃炳榮介紹,早在1985年,貴州省人民政府就將興義市以酸棗火葬場為中心,半徑50公里范圍內確定為火化區(qū)域。2002年,貴州省人民政府根據(jù)國家殯葬管理條例,相應出臺了《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興義市作為黔西南州州府所在地,2006年即結合本市實際,采取逐步推進的方式出臺了《興義市殯葬管理辦法》,從城鎮(zhèn)居民開始實施集中治喪、集中火化、集中安葬。因而,帖子中的“土政策”是不正確的,這是國家殯葬管理條例和省殯葬管理條例早就有的規(guī)定。至于公墓,分為經(jīng)營性公墓和農(nóng)村公益性公墓兩種。經(jīng)營性公墓為城鎮(zhèn)居民或其他公民提供服務,農(nóng)村公益性公墓為農(nóng)村村民提供服務。這表明帖子中“只要是興義戶口的,死后必須在方舟公司主管的福祿山或青龍山買高價墓地,如不買,則不準火化,即使火化了亦只能寄存在他們那里,根本不準家屬拿出骨灰,想拿到鄉(xiāng)下去找墓地或者放在家中根本不準”這一說法是不正確的。根據(jù)《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在實行火葬的地區(qū),死亡者的遺體必須實行火化;嚴禁土葬遺體、骨灰入棺土葬。骨灰應當寄存于骨灰堂或者葬于公墓。提倡樹葬、拋撒、深埋和不留標志等多種方式處理骨灰”。屬于興義市戶籍的農(nóng)村戶口,是歸口于喪者所在村的公益性公墓,并非一定要葬在福祿山或青龍山。
至于涉及其他方面的問題,記者查閱了國家殯葬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有幾條適宜解釋帖子中所涉及的問題,現(xiàn)不妨提供給廣大網(wǎng)民和群眾,以便于大家了解殯葬管理相關知識:根據(jù)《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jīng)批準,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農(nóng)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其目的是避免亂埋亂葬,浪費土地;鸹瘏^(qū)的遺體必須實行火化,城鎮(zhèn)居民火化后可以到經(jīng)營性公墓租用墓地安葬骨灰,可以選擇壁龕葬、骨灰寄存,也可以免費深埋。
目前,興義市已實行“0225”惠民殯葬辦法,即不花一分錢,可以免費深埋。200元可以買到廉價骨灰盒,2000元可以在福祿山治喪3天,5000元可以購買花崗巖碑體的墓地。從2012年3月1日起,喪屬可以自帶餐飲隊伍到福祿山加工自辦喪宴。
關于公墓租用費方面,興義市方舟殯葬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市民普遍誤認為10000多元只購買1平方米墓地,其實1萬多元租用的是成品墓。以青龍山B型墓為例,總價格為12350元。費用包含以下內容:基礎設施建設費、墓碑墓體,以及墓碑、墓體的安裝費和20年公墓管理費。同時,每個墓穴還包含通道、綠化等公攤面積約5平方米。喪家不用支付打?、包墳、買碑、安裝墓碑的材料費和請工人等費用。
對于低保對象,特殊困難群體,其骨灰進入方舟公司經(jīng)濟墓穴的,給予10%—20%的優(yōu)惠,或者直接免費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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