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委出臺文件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機關黨的建設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筆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黔西南州委出臺了《中共黔西南州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州委《意見》),對該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州委《意見》著重從進一步加強機關黨的思想建設、進一步加強機關黨的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機關黨內民主建設、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機關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五個進一步加強”入手,緊緊圍繞服務發(fā)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和服務黨員提出意見和要求,重點解決三個問題:
一是機構人員問題。州委《意見》規(guī)定,單位按照工作人員總數1-2%的比例配備機關專職黨務人員;單位黨員(含下屬單位)50人以上的,設立黨的機關委員會,設置委員5-7名(含書記、副書記各1 名),書記按同級領導班子副職選配。機關黨委下設黨委辦公室,辦公室設置和人員配備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機改以來,州級組建了26個機關黨委。根據工作需要,州、縣(市)機關工委書記可由州委副秘書長、縣(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兼任,不占州委副秘書長和縣(市)委辦公室副主任職數。
二是黨建經費問題。州委《意見》規(guī)定,州直機關黨建工作經費按黔黨發(fā)〔2011〕28號文件要求列入州級財政年度預算,按行政經費的3%的標準預算,實行統(tǒng)一管理,專款專用。縣(市)根據財政收入情況參照執(zhí)行。黨建工作經費,應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逐年增加。
三是培訓資源問題。州委《意見》規(guī)定,把黨校培訓和機關黨組織培訓結合起來,在州、縣(市)委黨校掛“州、縣(市)直機關黨校”的牌子,州、縣(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兼任州、縣(市)直機關黨校校長,州直機關工委書記兼任州直機關黨校常務副校長,縣(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兼任縣(市)直機關黨校副校長。
同時,還明確了州直屬機關工委對縣(市)直屬機關工委的指導關系。(周龔偉 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