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急彎占道不減速 貨車被撞很冤枉
占對向車道行駛,急彎不減速……這些交通陋習不但會讓你扣分罰款,更重要的是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安全隱患。近日,普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地瓜鎮(zhèn)發(fā)生一起車禍。民警到達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在一急彎處王某駕駛的一小型普通客車與劉某駕駛的一輕型自卸貨車發(fā)生碰撞,兩車車頭損毀嚴重,所幸無人員受傷。
經(jīng)查明,駕駛人王某駕駛貴EDK**9號小型普通客車由普安往地瓜沿632縣道行駛,在632縣道13公里100米(小地名:地瓜半坡苗寨)處因機動車占道行駛,在快速通過急彎的情況下未按喇叭,導致與對向車道車輛發(fā)生碰撞。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xiàn)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之規(guī)定,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及違法過錯。王某除了要承擔此次事故的法律后果,還得負擔兩車的維修費。
普安交警溫馨提示:“行車過程中切莫占道行駛,轉彎需減速,急彎需鳴笛”。
(高宇)
責編:龍榮明 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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